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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 : 依本所五學年學、碩士學位辦法辦理

申請日期 : 每年2月 (依當年度本校教務處公告為準)
110年度本校教務處公告網址: https://oaa.nsysu.edu.tw/p/406-1003-275033,r3210.php?Lang=zh-tw

申請資格 :
            凡本校學士班學生,修業滿五學期表現優良者,得於三年級下學期依規定時間內,向本所提出申請參加甄選。

甄選程序 :

  • 初審50%+面試50%
  • 初審時須附:
  1. 大學一~五學期之成績單正本
  2.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正本
  3. 自傳 (含讀書計畫)
  4. 曾獲獎勵、發表論文、彌封推薦信等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

附註 :

  • 經審核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 (以下簡稱預研生) 資格。
  • 預研生必須於規定修業年限內 (不含延長修業) 取得學士學位,並於畢業當年度參加本所碩士班甄試或考試,經錄取後,始正式取得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  • 預研生取得研究生資格後,其在學士班期間所選修之本所課程,可申請抵免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。但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若己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,則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